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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检察院探索建立“三+三+三” 工作模式 筑牢生态环境法治屏障

发布日期:2023-02-03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次数:

近年来,舞钢市检察院扎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探索形成了“三+三+三”矿山生态修复检察工作模式,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对舞钢市26处矿山开展生态环境修复检察专项行动,多措并举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转”:能动履职勇作为

以学促转。舞钢市检察院党组带头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上率下,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组织干警到外地学习公益诉讼先进经验,打开工作思路;研讨典型案例,总结案件共性问题,有效解决办案中遇到的瓶颈和难点。

以融带转。坚持以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治理九龙山矿区时,统筹规划矿山环境治理和当地经济发展,将复植补种与乡村振兴融合推进,矿区生态修复与茶旅小镇建设、民宿建设及红色资源旅游墙建设融为一体,形成当地生态旅游的独特魅力。

以接谋转。做好检企对接,主动对接企业负责人,促进企业经营理念转变。玉垒矿区企业相关负责人多次对接磋商,促使企业提前补种松柏等树木,及时消除泥石流等风险隐患。做好检行对接,主动对接行政机关,以工作理念转变带动行政单位创新履职。主动对接镇土地所采取种草、植树、覆土等措施“鸡窝矿”全部修复到位。

“三化”:创新机制出实招

“修复+发展”,检行对接机制制度化。制订《舞钢市矿山生态修复检察专项监督实施方案》《舞钢市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制工作方案》,通过定期联席会议、案件线索通报等措施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有效沟通协调,形成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单位同向发力的检行对接机制。

“协作+保障”,内部联动机制规范化。加强部门联动,完善集“捕、诉、监、控”于一体的内部联动工作机制,通过线索移送、疑案会诊的“刑公对接”模式,打破了部门间的信息壁垒。探索“检察官+司法警察”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建立了“1+1+2”的办案模式,即一名员额检察官,一名检察辅助人员,两名法警系统人员,共同协作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有效缓解了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

“监督+惩教”,生态修复机制创新化。积极完善生态修复与复植补种相衔接的生态环境修复机制,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为抓手,联合法院、公安及国有石漫滩林场等部门单位,在国有石漫滩林场二林区成立舞钢市复植补种司法教育基地,制订了复植补种司法教育基地实施方案,有效惩罚和教育毁林违法分子。联合矿山企业建立“双督促、双预防”制度,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专项预防调查,加强对矿区企业法治教育,促进矿区形成治理一片、恢复一片、成效一片良性发展格局。

“三因”:聚焦修复求实效

因地施策。坚持分门别类、对症下药的治理原则,通过实地调研和邀请专家介入,准确把握修复矿区的土壤类型和山形地貌;坚持“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的科学工作方式,切实有效提高矿山修复效率。

因人施策。坚持因人施策、分类施策的工作原则,奋力打好“攻坚战”,坚决啃下“硬骨头”。在走访中,发现九龙山砂石矿修复企业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修复任务,联合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约谈公司负责人,经过反复释法说理,促使公司履行责任。

因时施策。充分征求并采纳林业、土地等部门和相关专家的合理建议,根据不同树木的生长习性,规划不同种植时间段,避免了盲目补种而造成的更大资源浪费。根据当事人收到判决的时间,科学规划秋冬、春夏两个时间段的补种计划,督促当事人第一时间履行生态修复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