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四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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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续释放从严从紧的强烈信号,充分发挥以案示警的震慑效应,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宝丰县肖旗乡丁岭村党支部原书记、村主任徐新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2019年,徐新春利用工作便利,将代收的22户村民的天然气安装费私自挪用,共计34540元。2022年,徐新春在村集体道路修补过程中收受施工方现金2600元。2024年3月,徐新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按程序依法罢免其村主任职务,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汝州市寄料镇高庙小学校长郑长文违规收取营养餐费问题
2023年至2024年,郑长文违规向学生收取营养餐费25870元。郑长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郑长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湛河区北渡街道莲花盆村党支部书记牛保兴违规侵占村民占地补偿款问题
2016年3月,牛保兴在负责发放本村2015年度造林绿化占地补偿款过程中,将4户村民共计1017元补偿款用于个人日常消费。牛保兴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5月,牛保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叶县常村镇金沟村党支部原书记申民违规发放冬春救助款问题
2022年1月,在金沟村冬春救助款申报中,申民违规将5名村两委干部纳入救助对象,致使5人违规领取救助款合计5700元。2024年5月,申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涉及农村集体“三资”、教育、占地补偿和困难群众救助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严重啃食群众的获得感,侵蚀党群干群关系,危害党的执政根基。严肃查处上述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纪委坚决惩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任务。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常委会会议对全市集中整治作出安排部署,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对集中整治作出重要批示。市纪委统筹协调、强力推进,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成效。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扛起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集中整治工作,举一反三,以案为鉴,着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市党员干部要深刻警醒、引以为戒,自觉践行为民宗旨、涵养为民情怀,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从严查处一批“蝇贪蚁腐”,重点解决一批顽瘴痼疾,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让百姓切实看到真变化、感到真成效、获得真实惠。
来源:清风平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