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司法局检查督导基层司法所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发布日期: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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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在基层司法所走深走实,4月20日至21日上午,鲁山县司法局教育整顿督导组先后到张良、马楼、让河、库区、赵村、瓦屋等司法所,对教育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督导,督导组通过与司法所工作人员交谈,查阅档案资料、查看学习笔记,当场抽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掌握情况,实地查看所容所貌、监督电话公示及宣传标语情况等方式,认真了解各司法所教育整顿学习教育和查纠整改环节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了业务指导。此外,督导组还通过电视电话视频的方式对观音寺、背孜、土门、四棵树等司法所教育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针对检查督导情况,督导组对各司法所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始终坚持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入脑入心;二是要深刻理解“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消除思想包袱,打好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预防针”,确保查纠整改环节取得实效;三是要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落脚点,全面提升为群众办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下一步,鲁山县司法局将进一步夯实学习教育成果,在查纠整改环节激发自查自纠内力、发挥组织查处威力、提升专项整治效力,推动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同时,正确处理好查纠整改与日常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促进、两不误”,统筹推进教育整顿和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确保队伍教育整顿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