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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举办县、乡两级专职调解员培训班

发布日期:2021-05-14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提升鲁山县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推进全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面提升,5月12上午,鲁山县在董周乡林丰庄园举办县、乡两级专职调解员培训班开班仪式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群生主持,平顶山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晓飞出席培训班仪式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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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晓飞针对鲁山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的建设和调解员今后工作的开展,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牢固树立调解为民的理念。要拿出无私奉献和爱岗敬业的精神,甘当“孺子牛”、甘做“照明灯”。二是要牢固树立依法调解的理念。人民调解员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依法调解为工作的宗旨,做到调解过程的发展、调解协议的签订都必须要合法合规。三是要牢固树立公正调解的理念。人民调解员要具备为人公正的高尚品行和正直的情操,才能被群众信赖,坚持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调解工作原则。四是要牢固树立联系群众的理念。人民调解员要做群众的贴心人、暖心人、知心人,多了解群众所想、关心群众所难、倾听群众的诉求,为群众排忧解难。
最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国朝作重要讲话。刘国朝要求:一是要不断加强对调解员队伍的培训、管理、监督,提升整体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调解员队伍。二是广大人民调解员要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工作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明确学习目的,珍惜学习机会,发扬优良学风,遵守学习纪律,增强学习自觉性,扎实掌握化解矛盾纠纷的理论知识和调解技能。三是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和各调解组织要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拓展工作思路,丰富工作内容,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把人民调解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干出成效,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据了解,参加此次培训班的人员为县、乡两级专职调解员共66人。培训班为期两天,邀请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潘志荣及该县5位调解专家能手采用现场授课方式讲解《民法典》、《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人民调解基本知识、调解的方法与技巧和人民调解卷宗的规范制作与相关文书的使用等相关内容。
为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夯实社会稳定基础,今年以来,鲁山县司法局把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强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并落实人民调解员岗前培训任务,充分发挥新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职能作用,全面提升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矛盾纠纷预防和排查化解体制,提高全县预防和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推进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建设法治鲁山、平安鲁山,提供了坚实的人力保障。(来源:鲁山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