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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司法局:人民调解 巧解群众心中“千千结”

发布日期:2020-08-31 来源: 浏览次数:

“多亏了咱司法所的同志们帮忙调解,要不是俺家的房子补偿钱到现在也拿不到,以后咱村有啥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大家也找他们!”8月27日,家住鲁山县观音寺乡西陈庄村桔次林组的薛某有向邻居说起自家房屋纠纷的事情时打开了话匣子。

2020年7月28日,由于连日降雨,观音寺乡西陈庄村桔次林组薛某强家的构叶树倾倒砸坏薛某有家的三间瓦房顶,经过村组多次调解,双方始终无法就赔偿及修复房屋受损的数额和方式达成一直意见,加之连日降雨频繁,造成薛某有家中漏雨,屋内积水严重,给薛某有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影响,同时对受损房屋造成持续的危害。


薛某有和其妻子李某哲多次找村组调解无果,后到观音寺乡信访办上访,在当地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观音寺司法所排查出该起纠纷后主动介入调解,观音寺司法所所长、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罗洪斌第一时间组织司法所的同志冒雨赶赴薛某有家中,不顾下雨道路泥泞,不顾个人安危登上受损房屋顶部实地查看薛某有房屋受损情况,掌握第一手真实资料。

经过实地查看,证实薛某有房屋受损严重,房顶漏水屋内积水严重,给薛某有家生活带来极大的隐患。罗所长带领司法所工作人员连日冒雨,克服了道路泥泞湿滑的困难,前后三次徒步奔赴薛某有家中和薛某强家中,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感化了此前不配合、不露面、电话不接、信息不回、外出打工逃避责任的薛某强,使得薛某强委托自己的妻子董某全权配合调解处理此纠纷。

最终,在8月20日中午,罗所长带领司法所工作人员冒着大雨,在观音寺乡西陈庄村委会将薛某有妻子李某哲和薛某强妻子董某通知到一起,并协调村调委会配合,最终成功使得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薛某强妻子董某代表薛某强一方自愿一次性赔偿薛某有家2400元,并当场支付完毕,同时薛某强妻子董某承诺在10日内会将存在隐患的另外两棵树木砍伐,消除再次发生损害薛某有房屋的隐患。李某哲收到赔偿后,自行维修受损房屋,以后该房屋的损坏情况和维修程度及其他隐患均与薛某强加无关。双方纠纷化解后,李某哲表示自家经济条件差,这次多亏了观音寺司法所所长和工作人员多日来尽心尽力,冒雨为其调解纠纷,才使得家中受损房屋能够及时得到赔偿去维修,防止受损房屋进一步受损,李某哲哽咽落泪,并对观音寺司法所工作人员再三表示感谢。

此案的顺利解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突出了人民调解在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凸显了当前人民调解工作的优越性、快捷性、灵活性,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衔接,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这只是鲁山县司法局为民排忧解难,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鲁山县司法局始终把人民调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新模式,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乡村,全覆盖”的调解网络促进人民调解迈向新台阶,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鲁山县司法局共受理各类诉求纠纷2658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9.28%,其中有80%的矛盾纠纷在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员的作用发挥下得到了妥善化解,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