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咱司法所的同志了,俺家七八年的矛盾终于化解了,要不是他们,俺们家就要零散了”,9月7日,家住鲁山县汇源街道申庄村小詹营组的杨某向邻居聊天时激动的说道。
杨某有二个儿子,大儿子刘某旭、小儿子刘某光。杨某的妻子去世的早,当时大儿子刘某旭只有12岁,小儿子刘某光只有7岁,杨某一人辛辛苦苦把两个儿子带大,并把家里的房子盖了二层楼房,给大儿子刘某旭批了宅基地。10年前大儿子刘某旭结婚时把二楼作为婚房居住,杨某和小儿子住一楼,现小儿子到了结婚的年龄,就二楼产权归属补偿问题发生了矛盾,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并且矛盾越来越激化,经村、办事处多年调解无果,恳请司法所进行调解。
2020年8月6日,汇源司法所所长张拥军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了解村、办事处调解过程,总结经验和不足,换一种新思路,以法引导他们,以情感化他们,以理说服他们。张所长带领调解员多次到家见刘某旭夫妻和刘某光,并和他们分别交谈,掌握第一手真实想法、资料。调解工作一波三折,当事人反反复复,经过调解员耐心地劝说和沟通,最终在8月28日下午,历经7年的家庭房产纠纷当事人达成和解,刘某光自愿一次性拿出11万元给哥哥刘某旭建房用,并当场支付完毕。现在刘某旭夫妻居住的二楼产权归刘某光所有,并于2021年8月1日前把二楼内的东西搬走,空房交给刘某光,兄弟二人的多年持久战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鲁山县司法局在市司法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在全县25个乡镇、街道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站、在555个村(社区)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室,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网络。今年以来,全县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2658余件,成功率达99.28%,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为给全县人民群众提供便民、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近年来,鲁山县司法局不断整合司法行政资源,把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部门汇集成调处重大民间纠纷的主要力量,利用鹰城掌上12348平台,让法律服务触手可及,极大地方便了我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为鲁山的县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法治保障。”鲁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群生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