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报送平顶山市2024年度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
平法政办〔2023〕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科学编制2024年度地方立法计划,根据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平人常办〔2023〕34号)等要求,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在认真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报送2024年度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要求
2024年度立法建议项目包括: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审议项目和调研项目,拟提请市政府审议的市政府规章审议项目和调研项目。以往年度已作为调研项目的立法项目,且条件已成熟的,原则上应作为2024年度审议项目予以申报。以往年度未作为调研项目的立法项目,原则上只作为2024年度调研项目申报,不作为2024年度立法审议项目申报。
根据《立法法》规定,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范围限定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选题要按照上述事项范围,重点围绕贯彻中央省委重大决策及市委部署要求,促进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适应地方治理急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等方面报送立法计划建议项目。要遵循地方性法规“不抵触”、政府规章“有依据”的原则,突出地方特色,坚持立法决策同改革决策相协调、相统一,将有利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且条件成熟的立法项目作为报送重点。各单位在报送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建议项目时,请结合《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2023至2027年地方立法规划》进行报送。
二、具体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抓紧选题论证,确定立法计划建议项目,按照要求填写《平顶山市2024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申报表》,并附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具体说明,说明应当包括: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的名称、立法依据、立法的必要性、重点解决的问题、调研起草工作情况及工作计划等事项。
(二)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申报时间要求。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务必于10月11日前将《平顶山市2024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各3份及电子版报送市司法局立法科(303室)。同时,请各单位于10月12日前将《平顶山市2024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各20份及电子版报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申请作为2024年度地方性法规审议项目的,应当于2023年11月1日前,形成较为成熟的法规草案文本,并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没有及时报送法规草案文本,原则上不列为2024年地方立法计划报请批准项目。(联系人:李小康, 联系电话:2996299,电子邮箱:pdsfgw001@163.com)。
(三)政府规章建议项目申报时间要求。申报市政府规章建议项目的单位,请于10月15日前将《平顶山市2024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各3份及电子版报送市司法局立法科(303室)。申请作为2024年度市政府规章审议项目的,应当于2023年11月10日前,形成较为成熟的规章草案文本,并报市司法局立法科(303室)。没有及时报送规章草案文本,原则上不列为2024年地方立法计划报请批准项目。
相关通知及表格可登录平顶山市司法局官网下载。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市司法局立法科联系。
联系人:何静静
联系电话:7012605 19837500697
电子邮箱:pdslfk @126.com
附件:平顶山市2024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申报表
2023年9月27日
相关附件:附件:平顶山市2024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