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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处理通知书 平政法监处字〔2013〕第2号

发布日期:2022-04-25 来源: 浏览次数:


叶县人民政府法制办:

你县城关乡沟李村村民郑军海认为你县政府拒不履行征地款监管职责、不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向平顶山市政府提出行政不作为投诉。根据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平行初字第43号《行政判决书》,按照《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现将郑军海的投诉材料转送给你们,请依法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