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平顶山市律师行业服务民营企业收费标准的通知
平律协﹝2019﹞10号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我市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和改善提升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平顶山市律师协会研究决定,下调律师代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收费标准,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下调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案件范围主要为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产权、融资、税收、企业破产、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案件。
二、律师代理上述民事、刑事案件,按照《河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下调10%-20%收取律师服务费。
平顶山市律师协会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