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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项目为王” 赋能教育帮扶创新推进社区矫正鹰城模式

发布日期:2024-07-05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四周年之际,平顶山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光远就平顶山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典型经验,在全省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上作了交流发言。

《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以来,平顶山市社区矫正工作在省司法厅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监督管理是基础,教育帮扶为核心”的工作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和省厅“一市一品牌”教育矫正工作要求,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创新发展“一县一特色”教育帮扶工作新模式,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全市社区矫正教育改造质效持续提升,有力促进了社区矫正安全稳定。2023年,经省司法厅推荐,平顶山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被司法部和民盟中央联合授予司法行政系统“黄丝带帮教”工作先进集体,局四级调研员、社区矫正工作负责人史颂华同志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个人”。

统筹指导建平台,擦亮“一市一品牌”。以民盟“黄丝带帮教”行动为契机,积极与民盟平顶山市委会对接,共同探索开展社区矫正“黄丝带帮教”活动,指导全市10个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挂牌成立了示范基地。同时,进一步挖掘司法行政机关内部资源,带动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帮扶工作,搭建起“社区矫正机构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受益”的“律政花开”教育帮扶工作平台。经过四年以来的探索、发展和创新,进一步拓展了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渠道,不仅丰富了工作人员岗位练兵形式和载体,也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现代化提供了实践经验。

因地制宜谋创新,打造“一县一特色”。在全市社区矫正“律政花开”教育帮扶项目的指引和带动下,各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因地制宜,通过结对共建、链接资源、扩充队伍、建立基地、教育培训、就业安置等多种举措,丰富教育帮扶方式方法,推动“一县一特色”教育帮扶及“律政花开”项目向纵深发展。郏县积极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两代表一委员”、“七老”(老干部、老律师、老教师、老军人、老知青、老党员、老模范)等力量有序参与教育帮扶工作,让法治和矫正的阳光照亮社区矫正对象的“新生之路”;叶县将心理评估前置,帮助情绪不稳定、人际关系紧张的社区矫正对象改变错误认知,完善人格,提高家庭及社会支持力量,让其“燕归固巢”;

汝州市主动链接就业资源,与爱心企业共建社区矫正就业基地,为社区矫正对象“启航扬帆之路”。近年来,在省司法厅鼓励支持和市县两级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律政花开”、卫东区“心理矫治”、叶县“心领航”“和美家”“燕归固巢”、汝州市“启航扬帆之路”、郏县“阳光照新生”等7个项目先后被评为省级教育帮扶示范项目。

夯实“三基地”建设,打造便捷化帮教。在“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引领下,2021年,在平顶山市技师学院挂牌成立了社区矫正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基地,推动“万人参训、千人持证”工作深入发展。近两年,市局指导各县级社区矫正机构主动与同级民政部门对接,依托乡镇(街道)养老机构建立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基地,并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公益活动。截止目前,全市已建成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基地108个,教育基地32个,就业基地28个。通过以上举措,让社区矫正对象在“家门口”参加公益活动,不仅有效发挥自身价值,修复社会关系,帮助其更好融入社会,而且提高了社区矫正社会知晓率,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平顶山市社区矫正工作将继续坚持“项目为王”理念,充分发挥市县两级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建立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彩虹桥”工作机制,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持续深入推进“律政花开”教育帮扶活动,引导更多优质社会资源参与,将“一县一特色”品牌教育做大做强,提升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精细化水平,形成治本攻心、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社区矫正教育帮扶“鹰城模式”,为平安河南、法治河南建设贡献平顶山力量。

(来源:局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