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四周年之际,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推进社区矫正对象的再社会化,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近日,舞钢市司法局武功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矫正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并组织开展公益活动。
公职律师杨茂亭对辖区内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点验并开展集中学习活动,本次集中学习过程中,结合《社区矫正法》,重点向矫正对象强调了规范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规定,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近年来一些矫正对象违规、违法案例,对矫正对象加以警示,告诫矫正对象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手机24小时开机,每日按时完成生物验证,积极配合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必须强化身份认识,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在本月的一对一谈话中,工作人员询问了矫正对象目前的生活、工作状况,向其明确不能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集中教育学习后,武功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公益活动。社区矫正对象捡拾垃圾、清扫道路、清理杂草、维护公共设施等,在公益活动中接受教育、改造自我,体会服务和奉献的快乐。
此次活动,使社区矫正对象在教育学习中提高了法治意识,在劳动和奉献中充实、完善自我,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舞钢市司法局将继续发挥社区矫正公益活动的教育塑造功能,拓展“矫正+公益”志愿服务模式,为社区矫正对象搭建融入社会的桥梁与纽带,引导教育社区矫正对象用实际行动服务社会、回报社会,进一步提高教育矫正效果,为他们早日融入社会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