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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试相关事宜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03 来源: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司法局

关于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试相关事宜公告

 

根据上级通知,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将于12月19日举行。现就平顶山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点设置

平顶山考区实行计算机化答题(机考),考点设在平顶山学院(平顶山市新城区未来路南段)。

  二、打印准考证及考试时间

  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2月15日至12月18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2月19日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看计算机化考试模拟答题系统,了解主观题考试答题方式和答题要求。

  三、疫情防控要求

应试人员参加主观题考试,应当遵守平顶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考生务必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主观题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以上材料不齐或不符的不能进入考场。

2、每日健康打卡及签订健康承诺书。司法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设置“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即应试人员应于12月5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完成在线信息填报;同时,在准考证打印页面设置《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试人员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3、通过“微信”、“支付宝”、“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豫事办”等健康码模块填报个人健康信息、申领平顶山市“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4、考生至少提前7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接受“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查验、体温检测、身份核验。

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和“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并接受体温测量。

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健康码”和“行程卡”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

现场第一次测量体温异常的,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体温。再次测量正常的,可以进入考点;仍然异常的,须经驻点防疫(医护)人员进行专业评估,具备考试条件的,由工作人员做好记录,考生签字确认,进入隔离考场考试;不具备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5、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高于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及时向考场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会同考点研判认为可以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研判认为不能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点总监考按照相关规定报告当地防疫部门并按要求进行处置。

6、考生如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经考点专业人员评估后认定不适合参加考试的人员,原则上不准参加考试。

7、入境人员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当符合国家和考试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相关要求,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8、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无呼吸阀)等防疫物资。考前入场和考后统一离场阶段,除在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人脸识别及进入考场监考老师检查时摘下口罩外,均要佩戴口罩。考生入场和散场时要按考务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四、其他事宜

应试人员(包括香港、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4号)执行。

五、温馨提示

1、请考生在考前检查身份证有效期,如不在有效期内的,请及时更换或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生不得随身携带书籍、笔记本、纸张、报刊、电子用品、存储设备及通信工具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3、考生车辆不允许进入考点学校,请广大考生尽量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合理安排出行时间,以免影响考试。

4、考生进出考点,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沿指定路线有序出入,保持合理间距,不得随意走动和聚集。

5、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情形,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6、平顶山市司法局咨询电话及官方网址:

咨询电话:0375-4890882

官方网站:(http://sfj.pds.gov.cn/)

注:接听电话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平顶山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