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
【市强戒所党委】
刘刚,男,辽宁省灯塔市人,197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为市强戒所政治处科员。1992年12月参加工作,2023年6月被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主要事迹】
该同志始终坚守初心,牢记使命,用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员的责任与担当。他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在工作岗位上表现出色,对工作充满热情,在遇到急难险重的任务时,挺身而出,能主动申请到最危险、最艰苦的岗位工作,出色表现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高度认可。该同志道德品质高尚,为人正直、诚实守信、谦虚谨慎、乐于助人。在思想政治、工作业绩、党员作用发挥以及道德品质等方面都表现出了极高的素质和能力,为广大党员树立了标杆,起到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李伟东,男,叶县人,197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为市强戒所一大队党支部组织委员。1995年12月参加工作,2023年被市强戒所党委评为优秀公务员。
【主要事迹】
该同志多年来认真学习党的理论,落实“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党务工作能力较强,能够完成好党建各项工作任务,以身作则,在政治理论学习、志愿服务群众和遵纪守法等方面都较好的发挥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市律师行业党委】
赫莹洁,女,河北人,198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河南炳东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参加工作。
【主要事迹】
该同志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带头落实党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所内组织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以及市律协、市司法局等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在2024年4月参与组成市司法局代表队,参加由平顶山市市直工委组织的“强化思想引领,汇聚奋进力量”知识竞赛,勇进决赛,荣获比赛“二等奖”,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对党的无限忠诚。
韩赛鹏,女,1993年4月出生,河南省鲁山县人,中共党员,现为河南大乘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年参加工作,2021年被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主要事迹】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严以律己,注重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组织参与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履行党员职责,时时事事起到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她始终做好本职工作,严格遵守律师执业纪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积极承办援助案件,主动参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认真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为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发挥好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李迎春,女,1978年1月出生,山东栖霞人,中共党员,现为中共河南倚天剑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2000年参加工作,2023年10月被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主要事迹】
该同志任党支部书记以来,积极探索律所团队建设发展新模式,发挥优秀党员律师示范引领作用,有力促进青年律师教育培养和能力提升。她业务能力突出,积极组织参与多项法律公益活动,开展普法讲座、普法宣传,参加平顶山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她带领团队开发多种法律产品,组织编拍多部法律类短视频、40余篇实务文章等。她在本职岗位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处处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收获一致好评。
【市司法局机关支部】
李凌,女,河南汝州人,198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为市司法局律师公证和仲裁管理科科长。1997年12月参加工作,2023年5月获“三等功”一次;2022年度、2023年度被河南省司法厅评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2021-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
【主要事迹】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理论知识扎实,工作务实、品行端正。多措并举推动律师队伍政治建设,组织开展律所党支部书记述职、红色教育培训、律师行业党委换届等工作。深入开展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狠抓队伍管理,组织召开全市律师行业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结合典型多发违规行为和案件进行剖析和警示,肃行业正气。
白铭娇,女,鲁山县人,199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2018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平顶山市司法局基层科副科长,市司法局机关第四党支部组织委员。2023年9月,被评为市司法局“文明职工”。
【主要事迹】
该同志积极学习,政治理论扎实,尽职尽责完成支部各项工作。作为支部组织委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学习党的先进理论知识,做好支部政治建设工作,较好的完成了组织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同时勤勉业务,扎实干好人民调解各项工作。
【市法律援助中心支部】
程美乐,男,鲁山县人,197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1994年11月参加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工作人员。
【主要事迹】
该同志作为一名28年党龄的老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勤勉工作,积极作为,始终坚持工作在最基层、第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严谨求实、磨砺锤炼,以踏实的作风、饱满的热情,赢得一致好评,充分展示了优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多次被市司法服务保障中心评为“优秀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