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强戒所党委】
吴志波,男,平顶山人,197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1992年10月参加工作,市强戒所三大队支部组织委员。2021年度被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21—2022年度被强戒所评为优秀公务员。
【主要事迹】
该同志理论根基扎实,自身素养高,党务工作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恪尽职守、辛勤工作、团结同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在“汝州抗疫”志愿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处处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徐潮杰,男,河南禹州人,197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1995年10月参加工作,市强戒所四大队支部组织委员。2016年被所党委评为优秀工作者,2018年被所党委评为优秀工作者,2023年被所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主要事迹】
该同志多年来政治责任感强、作风正、工作出色,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注重加强政治能力训练,自觉加强思想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能力,很好的完成党组织各项工作任务。
【律师行业党委】
宁树峰,男,郏县人,197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1997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河南物华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书记。2021年被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主要事迹】
该同志作为联合党支部书记,政治信念坚定,党务能力突出,模范带头作用突出,能够紧密结合律师行业实际创新开展党建工作,积极探索新时代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方法和途径,以“把党员培养成优秀律师,把优秀律师培养成共产党员”为目标,把支部打造成了党建和业务互相促进、融合发展的双平台。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作为受邀法律专家共参与我市共7部地方性立法的专家论证工作,依法规范执业,具有良好的职业声誉和社会形象。
张梦刚,男,宝丰县人,199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2016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河南金年华律师事务所党员。
【主要事迹】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政治理论学习,认真组织支部党员进行理论学习,严以律己,以身作则,能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勤奋努力,业务能力强,连续被律师事务所评为“金年华之星”。严格遵守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经常参加律协和律师事务所组织的义务普法宣传活动,参加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闫毅啸,男,宝丰县人,199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2016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河南金年华律师事务所党员。2024年2月被河南瀛尧律师事务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主要事迹】
该同志理想信念坚定,严守行业及党的纪律,作为党支部组织委员,坚持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学习教育活动,努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执业以来热爱工作,积极参与地方性立法活动,热心公益,自觉履行社会职责,参加了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公园等数次公益活动,帮助困难群体,维护公平正义,树立清风正气的榜样。在新冠疫情基层防控表现突出,受到市司法局表扬。
【市司法局机关支部】
孔慧娟,女,平顶山市人,198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2013年2月参加工作,局机关第五党支部组织委员。
【主要事迹】
该同志不断强化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学习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尽职尽责完成好支部“三会一课”、主题教育活动、收缴党费、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
赵自卫,男,河南汝州人,196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1982年11月参加工作,局机关第六党支部党员,2021-2023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主要事迹】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认真学习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符合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业务精进,敬业勤奋,敢于担难担险,主动参加了援助汝州市抗疫服务,积极做好局包村帮扶三支工作队和局机关帮扶人的服务工作,指导驻村队开展好全局包村帮扶工作。
【市恒信公证处支部】
张明祥,男,河南汤阴人,199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2020年4月参加工作,市恒信公证处四级公证员。
【主要事迹】
该同志刻苦学习政治理论,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严守政治纪律,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政治、业务知识学习。认真接待当事人,做好本职工作,累计办结各类公证事项千余件,未出现假证、错证的情况,解答当事人各种问题及诉求,提高了百姓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满意度和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