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平顶山市司法局以“法律援助工作质效提升年”活动为契机,组织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律服务活动,切实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开展,保障广大城乡困难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鲁山县
鲁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健全工作体系,筑牢案件质量管控堤坝。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综合运用案卷评查、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回访受援人等措施,督促法律援助人员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案件流程环节管理,实现审批的每个法律援助案件在信息化系统和纸质的档案管理环节同步;以高标准严要求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综合采用旁听庭审、征询办案意见、案卷检查等措施,强化内部和外部监督,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叶 县
叶县法律援助中心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制定出台《叶县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办法》,实行“点援制”,让受援人自主选择承办律师。根据案件性质、受援群体不同等实际情况,实行“指派制”,确保律师办案质量,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湛河区
湛河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农民工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为重点宣传对象,突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国家保障农民工权益相关政策法规,引导农民工增强权利保障意识和维权能力,走进广场、社区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宣传活动。
卫东区
卫东区法律援助中心前往广场、养老院、法治游园,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在场群众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贴近老年人生活实际的案例,生动形象地讲解了赡养义务、遗产继承、防诈骗策略以及医疗纠纷解决等重点问题。
宝丰县
宝丰县法律援助中心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六一”来临之际,前往辖区中小学开展法治讲座,进行“预防校园欺凌 守护美好童年”“法律援助进校园 普法护苗助成长”宣传活动,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石龙区
石龙区法律援助中心指导“法律明白人”等普法志愿者利用广场、凉亭以及评理说事点等法治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8月22日,组织中心人员走进高庄社区参加“法律集市”,开展“法律义诊”和普法宣传活动。
在这次专项活动中,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开展“春暖农民工”“法援护苗”“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52场,向群众发放《民法典》《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申请指南》等宣传手册16900余份,举办法治讲座23场次,受教育人数达7000余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004件,接待咨询31619人次,收到当事人锦旗11面,为全市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在下一步工作中,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