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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559
信件名称: 宝丰县 电动车出行需上牌,需要100元 强制性
信件分类: 提交时间: 2022-08-12
信件内容: 宝丰县政府违反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这个问题归平顶山司法局管 其他问题群众到其他部门反映 2020年8月10起平顶山市 宝丰县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上牌 县政府没有征求公众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程序直接实施 本是一件有利于管理,有利于安全隐患的好事情,如果变了个形式迫使群众去买保险 强制卖头盔。县政府指定企业合作私人履行政府职责严重错误 滥用的公权力 大家都知道电动自行车上牌免费 ,现实中是否真免费 ? 宝丰县 电动车出行需上牌,需要100元 强制性购买的 不购买保险与头盔 不给上牌 ,第一宝丰县政府不要先辟谣,先调查问题 避免影响政府形象 想要取得免费上牌的号,先网上预约,到底在哪里上牌不公布,条件是发票或者承诺书 或者村级以上公章 到底承诺书模板在哪里不公布,等等问题 请拿出公开的证据 在宝丰县县城的部分小区门口或者主要路口 有偿上电动自行车牌照的,成堆牌照 都是好数字 ,有的横幅写保险公司与交警队合作点,现场一般是保险公司与者卖头盔的 不见公安局人员,100元买保险买头盔 只需要带身份证马上就可以拿到牌照 不需要其他,不需要预约 不需要排队等等 不需要公布那些条件, 问题第1. 社会人员与相关保险企业批量拿到大量数字好的牌照 是否合法 谁指定企业合作私人 履行政府职责 是否腐败利益 这个必须查清楚。 问题2.无牌电动自行车不准上路 没有征求公众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程序 县政府是否违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问题3. 捆绑上牌 无营业执照卖头盔 无照经营 或者超范围经营,并且无质检报告,三无产品 标识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是否 不合格头盔 请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职责履行法定职责查处,销毁 以上问题查起来不难,宝丰县纪委书记 苏明捷 不能胜任 纪委监察工作,宝丰县公安局 局长刘永涛 违反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另外县公安局指定企业合作或者私人 履行政府职责严重错误 滥用的公权力 国务院官网 发布典型案例 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第三督查发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电动自行车上牌无牌电动自行车不准上路 没有征求公众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程序违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包头市公安局被行政追责 市长赵江涛连夜主持办公会立改 宝丰县纪委书记 苏明捷 宝丰县公安局 局长刘永涛 宝丰县纪委书记 苏明捷 失职不作为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 宝丰县公安局 局长刘永涛 2022.04--至今 在试用期,上任的第一件的民生问题办这样糟糕,这样是否适合继续做领导 群众有意见 民生问题绕过法律流程 民生问题不暗访,监督失效 以后可能出更大问题 这个问题 群众会继续给上级与纪委与组织部继续反映不能胜任领导岗位 有意见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司法局 回复时间: 2022-08-25
回复内容: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经过我们与宝丰县沟通联系,发现您所反映事项的内容属于宝丰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于2022年8月5日下发的《关于在宝丰县实施电动车上牌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宝创文办[2022]5号),关于电动车上牌戴头盔事项在2022年6月15日,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城区车辆停放、电动车骑乘的决定》(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全市电动车牌照、头盔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人大做出的该决定事项,根据职权法定,我单位无权对该事项进行审查,建议您向上级人大反映。同时关于您反映的电动车上牌收费事项,经过与宝丰县沟通联系,暂时未发现相关线索,如果您有这方面线索,根据职权法定,建议您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