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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2023年“民法典宣传月”启动仪式在宝丰县举行

发布日期:2023-05-31 来源: 浏览次数:
      5月30日上午,平顶山市2023年“民法典宣传月”启动仪式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治宣传活动,在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宝丰县赵庄镇大黄村法治广场举行。平顶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光,平顶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朝峰,宝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志举,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永涛等出席启动仪式。图片
      肖志举表示,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打通民法典宣传“最后一公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刘光在讲话中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民法典有效贯彻实施,有序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结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的开展,为广大群众普及民法典知识,弘扬民法典精神,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和人民高品质生活。
      活动当日,宝丰县“三八红姐”法治宣传队为广大观众精心奉上了法治三弦书《民法典照亮前进路》、坠子书《学习新宪法》。活动现场,通过摆放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和用品,解答群众的各类法律服务需求等方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图片
      启动仪式后,在大黄村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河南省武兴律师事务所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围绕“民法典是什么”“在法律上你是谁”“民法典如何守护我们”“生活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等方面,对民法典中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范校园欺凌、家庭教育促进等法律问题进行了重点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