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法治文化是中国共产党在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中形成的宝贵红色遗产。新时代,新征程,如何更好传承弘扬红色法治文化,是时代之命题,也是时代之使命。
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近年来,我国不断强化立法保障,加大普法力度,让红色法治文化亮起来、立起来、活起来,在发掘、研究、整理、保护、利用红色法治文化方面走出了新路径。
立法步伐加快
红色文化资源是研究和传承红色法治文化的重要载体,必须保护为先。加强立法对包括红色法治文化在内的红色文化的保护,尤为关键。
前不久,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再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二审稿进一步突出和完善与中国共产党有关文物的保护,将与中国共产党有关文物的保护单列一条并增加“伟大建党精神”的表述,规定:“对与中国共产党各个历史时期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和伟大建党精神有关的文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保护。”
目前,我国虽然没有对红色文化进行专门立法,但在一些法律中有所体现。比如,爱国主义教育法将红色文化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对加强红色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利用提出明确要求,有关条文还对发掘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红色资源,推动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发挥红色资源教育功能,传承爱国主义精神等作了规定。再如,英雄烈士保护法对弘扬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保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作了规定。有关条文对举行英雄烈士纪念活动、研究宣传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等作了规定。
此外,黄河保护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对传承红色文化、发展红色旅游从不同角度作了规定;教育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档案法、图书馆法等法律对继承革命文化作了原则规定。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对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文化产业促进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广播电视法,修改旅游法等作了安排。据悉,有关立法项目拟对红色法治文化、红色文化的保护和发展作出规定。在《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拟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中,由司法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起草的《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位列其中,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之中。
地方积极探索
近年来,在加强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方面,地方先行先试,作出有益探索,为红色文化扎起法治保护的篱笆墙,形成地方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制度体系,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利用提供了重要遵循。
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截至目前,与红色文化保护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有50件(省级14件、设区的市级36件)。这些地方性法规有的属于综合类法规,适用于所有红色资源,既包括实物也包括文化精神,如《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等;有的聚焦于某一历史阶段的红色资源保护,如《陕西省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等;还有的侧重于保护革命文物、烈士纪念设施等实物,如《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邯郸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条例》等。
与此同时,各地抓紧出台相关规定,形成红色资源保护规范体系。比如,江苏南京出台雨花台烈士陵园保护条例,与之前的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相互呼应、点面结合;福建龙岩出台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后,制定条例实施方案和金融支持政策;四川出台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实施办法,确保条例规定落实落地。
建立遗存目录
立法守护红色资源只是第一步,用好红色资源、研究和宣传红色法治文化,离不开红色法治资源的挖掘和整理。
2021年12月,四川省宪法宣传周线上主题活动公布《四川省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第一批)》名单,吸引650万余人次在线观看。一张张生动的照片、一件件精致的展物、一处处古朴的遗址,组成了四川独有的红色法治文化地图。
2021年以来,四川在全国率先启动编纂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加强红色法治文化遗存发掘与保护。截至2023年5月,四川已发布两批次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收录文献、文物、旧址和人物纪念馆(伟人故居)4类,包括“川陕省恩阳县苏维埃革命法庭旧址”“川陕省苏维埃法令条例”“红军十大约法”等20项红色法治文化遗存。这是四川对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开展梳理调研的首项成果,也是全国首个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
目前多地进一步加大对红色法治文化的发掘力度,探索建立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开展系统研究,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加强资源研究
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研究,对于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指出,“加强对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史特别是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的研究,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赓续红色法治血脉”。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方面采取多种形式对红色法治文化资源进行梳理研究。比如,甘肃省成立“传承和弘扬南梁精神”专题研究课题组、南梁精神研究中心等机构,形成了《南梁革命根据地史》《南梁红色法治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等系列专著和学术成果。又如,陕西延安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持续开展延安时期红色法治文化、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等领域的课题研究,支持专家学者系统性、基础性的材料整理和专题性、创新性的理论研究工作。
在深入研究中,红色法治文化的内涵被不断挖掘,红色法治文化的核心价值得以阐释。
打造普法新图景
如何让红色法治文化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是当前普法工作的一项新的任务。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
近年来,各地把红色法治文化作为贯穿法治建设的一根主线,积极探索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深度融合,持续擦亮红色普法品牌,全面展示红色历史中的深厚法治底蕴。
红色文献、曲艺剧、音乐剧、舞台剧……多地大力推出红色法治文化精品,以各类雅俗共赏的形式讲述荡气回肠的红色历史。一批以宣传普及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在各地陆续建成推出,通过互动式、体验式红色法治教育实践活动,推动红色法治文化与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融合发展。
数字赋能提供了红色法治文旅新体验、新玩法,让红色法治文化“活”了起来。直观生动的法治AR轻应用、系列红色法治微视频……多地利用科技手段拉近了红色法治文化与群众之间的时间距离和地理距离,在历史与现实的穿梭中点亮红色法治文化传承的熊熊火炬,红色法治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红色法治基因代代相传、历久弥坚。
来源:法治日报特别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