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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聘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第二届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12 来源: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开选聘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第二届法律

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的公告

 

2022〕第1号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办法的通知》(平政〔2020〕28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第二届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现将公告通知如下:

一、选聘委员名额和任期

本次向社会公开选聘委员7名。委员实行聘任制,任期3年,可以连续聘任。

二、选聘委员的主要职责和权利

(一)以个人身份出席专家咨询会议,独立发表咨询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二)根据工作需要或者聘用单位授权查阅相关资料;

(三)参加有关的调研、论证、会议;

(四)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必需的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五)签订保密承诺书,不得泄露在办理政府法律事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认为不能对外公开的信息;

(六)不得以专家委员身份从事营利性活动或者与政府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

三、选聘委员必备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热心政府法治工作,具有扎实全面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在所从事的行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声誉;

2.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能够承担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二)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校教师、研究人员应当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承担过省级以上研究课题;

2.行政机关、政法部门人员和其他人士应当具有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8年以上的法律工作经历并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项。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要求。报名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校核),以及个人认为能证实其符合委员资格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并填写《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申请表》(一式两份)进行报名。

(二)报名方式。请报名者于2022218日前将上述报名材料(一式两份)送至平顶山市新城区市政大厦1153室,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筹备评选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甄别、筛选,按照公平、公正原则择优选聘。

联系人:孔慧娟、赵晨雁

联系电话:0375-7677052

    箱:pdsfgk@163.com

 

附件:1.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申请表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申请表.pdf

                2.《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办法的通知》链接:http://www.pds.gov.cn/contents/31698/251955.html

 

 

 

                                        202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