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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01 来源: 浏览次数:

市委巡察公告

 

根据省委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部署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市委第巡察组自2023111日至1220日,对平顶山市司法局党委开展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平顶山市司法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机关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要求“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紧扣落实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重大决策部署,重点监督检查以下情况:

紧盯政治建设,聚焦持续筑牢政治忠诚,重点关注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彻底肃清政治流毒方面情况

紧盯纪律建设,聚焦持续强化正风肃纪,重点关注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激发自查自纠动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方面情况

紧盯作风建设,聚焦持续整治顽瘴痼疾,重点关注动态排查深化治理、强化执法司法制约、优化执法司法服务方面情况

紧盯组织建设,聚焦持续推进素质强警,重点关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规范干部选育管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方面情况。

同时,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政法事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联系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短信手机、电子邮箱、邮政信箱码上巡察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窗口: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283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图片1.png(二)举报电话:0375-7085959(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短信手机:17537556517(只接受短信举报,不

接受电话举报);

电子邮箱pdsswd6xcz@pdssjw.com

)邮政信箱:河南省平顶山市A205号专用邮政信箱

邮编:467000

码上巡察手机扫描二维码,按照提示操作反映问题。

根据巡察职责,市委第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移交其他部门处理。

中共平顶山市委第巡察组    

202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