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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司法局关于2023年度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11 来源: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司法局关于2023年度申请授予

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公告

 

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根据《河南省司法厅关于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的公告》精神,现就有关申请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1225日至12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地点:平顶山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五楼C39司法局业务窗口(原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平顶山市新华区清风路58号顺德路与兴平路交叉口市政府东侧100米)。

二、现场需提交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有效期必须是2024年2月29日之后的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1)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以及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2)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现役军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申请人需提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3)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持军队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国内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市司法局窗口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三、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人对网上填报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2.已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3年考试成绩符合申请A类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人,现场审核时应将C类全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交回。

3.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4.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375-4890882、2692060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