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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司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8 来源: 浏览次数:

市委、市政府: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大力支持下,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现将市司法局2023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统筹部署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一是印发了《平顶山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平司文〔2023〕80号)、《平顶山市司法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平司文〔2023〕28号),对整体工作进行统一谋划、统一部署。制定了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共开展3次述法活动,学习5个专题。

二是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持续提升我局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制定《平顶山市司法局信息化建设-互联互通、网络安全建设实施方案》,增加网络监控硬件设备,降低安全风险。根据《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河南省司法行政信息化一期工程业务系统试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及职责任务分工。我局32号段司法行政专网建设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公文流转、审核、签批等行政事务实现无纸化和规范化处理。

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高质量开展服务民营企业法治体检、“送法进企业”、“万人助万企”等法律服务活动。

四是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制定《平顶山市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计划》,将风险提醒、违法风险点讲解、征集执法意见卡等行政指导贯穿“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始终。全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6次,听取执法对象意见建议50余条,提供行政指导13次,发放行政指导意见书2份。

五是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工作。完善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具体科室专人负责,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政府立法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依法有序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科学编制政府年度立法计划。积极推进年度立法任务,推动出台《平顶山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平顶山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审核提请的《平顶山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1)建立报备文件事前审核制度。报备前从形式和内容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与机关单位沟通。先后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通过率100%。(2)建立以法制人员为主,法律顾问充分参与并论证的审核机制。对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1件进行了审查,通过49件,认定非规范性文件7件。(3)建立定期抽查制度。每季度对全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抽查目录的形式进行检查,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4)坚持全面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在全面清理的同时,及时开展了黄河流域保护、行政复议等专项清理工作12次   

(三)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印发《平顶山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制定了平顶山市司法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清单》。

二是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出台《平顶山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指导监督工作办法》。撰写信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于2023年6月8日被河南法制报采用刊发。

    (四)持续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积极参加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大学习、大培训、大比武、大展示”活动。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和执法培训考试等方式,提升我局执法人员服务型行政执法能力。

二是积极推行行政指导与行政处罚相衔接。积极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制度,从制定主体、制定程序、组织实施、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和规范指导,制定了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构建和谐执法关系,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积极推行行政调解与行政处罚的深度融合。截止目前,我局在办理10起行政检查或行政处罚案件中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调解告知,实现了争议纠纷的有效化解。

三是稳步推进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布等宣传方式,确保行政相对人广泛知晓,有效防范风险发生。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暨行政诉讼败诉案例集中评查工作。结合我市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行动,印发了《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暨行政诉讼败诉案例集中评查活动的通知》(平法政办〔2023〕21号)。抽调各县(市、区)法制业务骨干组成评查小组,对全市范围内挑选的142本行政执法案卷和190余件行政诉讼败诉案例进行集中评查。二是积极参加2023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网络培训及线上考试。三是创新形式对全市乡镇的规范化建设情况建立电子化档案,我市84个司法所挂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

(六)便民服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持续开展政务服务“四进”和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跟踪回访活动,扎实做好政务服务审批事项线下线上初审转报工作,优化审批流程,缩减审批时限,提高服务质量,较好地完成了司法行政各项政务服务工作。截至目前,窗口受理政务服务审批事项3912件,其中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初审3211件、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受理和审查350件;公司律师行政确认初审60件、公职律师行政确认初审48件、专职律师执业核准(首次执业)初审69件、专职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省内变更)初审58件;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20件。

二是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减少申请人跑腿次数,开展帮办代办业务,通过“一窗云”平台帮助申请人扫描上传电子材料,缩短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截至目前,通过“一窗云”平台开展帮办代办业务362件。为解决群众反映“上班时间请假难”的问题,在市政务服务大数据中心一楼“周末不打烊”窗口开通法律职业资格确认审核业务,为群众提供周末“不断档”“不打烊”的政务服务,办理“周末不打烊”业务29件。窗口按照省司法厅“四减一优”工作要求,推出便民利民举措,对47项律师审批事项373个清单材料进行优化,减少了121项申请材料,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限,提升了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我局窗口“周末不打烊”、“四减一优”的工作做法被市政务大数据中心通报表扬。

(七)全领域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持续做好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工作。全面实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度,深化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质量,对农民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残疾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深入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深入推进我市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将“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增至180项,办理公证18312件。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实现覆盖率100%。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专项行动。

(八)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理水平

持续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面向群众、深入基层,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持续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积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宪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军营等活动50余场次。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1.7万余人次。

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加强领导,深入贯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及时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习近平重要讲话内容以及主题教育内容,推动全局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并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细化分工、精准安排部署。主要负责人坚持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三)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按照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组织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对本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作出重点安排细化责任部门,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队伍建设还要加强。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还需提升,基层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得还不够明显等,需要全面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二)执法力量还需加强。执法主体力量薄弱,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需进一步增强。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法治素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提升法治工作人员法律素养,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等法治理念。强化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培训,不断提升法律素质和水平。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从源头上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强化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持续开展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

(四)不断深化依法行政。围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执法,开展法治专题知识培训学习,把学习法律知识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相结合,增强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执法观念,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