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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7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保证平顶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质量,现面向社会聘请有资质、口碑好、服务好、讲诚信的公司对办公用房进行维修改造。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办公用房维修改造。

项目资金:15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中路市干休所临街门面房(101平方米)。

项目内容:包括并不限于旧设施拆除、内外墙粉刷、天棚吊顶、地面铺设、墙面装饰、给排水项目、门头制作、更换门窗、无障碍通道、弱电网络项目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具备相关资质;

3、公司不涉及相关违法违纪问题。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1日(每日8:00-17:00)。

2、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地点:

请将资质文件等材料于2026年7月21日17:00前,报平顶山市法律援助中心 1636房间(平顶山市新华区冠瑞财富广场16楼东)。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7839391328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