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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以改革促强警 激发队伍活力

发布日期:2021-03-01 来源:平顶山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去年以来,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积极适应公安工作现代化要求,坚持改革强警,为高质量发展启动新引擎,不断激发公安机关战斗力,汇聚了建设平安鹰城的磅礴力量。

蹄疾步稳 体制改革扎实有序

2020年11月12日,平顶山市公安局新组建的新华、卫东、湛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等5个分局举行挂牌仪式,标志着该市城区公安机关新的警务机制正式运行。

“改革,是破解新时代公安事业发展难题的根本出路。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在机构设置、干部配备、警务保障等方面给予强力支持,确保了公安体制改革扎实有序。”平顶山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刘江表示。

2020年,平顶山市公安局全面启动城区公安分局机构改革工作,撤销了原有13个派出所(分局),新组建5个城区公安分局和36个派出所。城区分局改革工作启动后,平顶山市公安局科学编制机构改革方案,全面实行项目化推进、清单式管理,明确目标任务、重点要求、关键措施、时间进度、责任人员,做到了“一图尽览”,蹄疾步稳。

2020年12月7日,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平顶山市公安局党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安派出所长兼任乡镇(街道)行政副职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派出所长“进乡镇(街道)班子”列出“时间表”、画出“路线图”;12月25日,平顶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揭牌,森林公安机关正式由林业部门划转公安机关领导管理……争当改革实干家,稳妥实施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平顶山公安机关以改革推动强警,道路越走越宽。

实干导向 选人用人科学精准 

记者从平顶山市公安局了解到,平顶山市公安局改革实行了六步走:即平顶山市委为市公安局党委调整充实班子成员,分县局和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晋升为二级高级警长,分县局主要负责同志轮岗交流,市局优秀正科级干部晋升四级高级警长,新组建分局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优秀年轻民警竞争上岗。一环紧扣一环,一步紧跟一步,破解了多年来市、县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年龄结构老化等难题。

“我们用足干部人事政策,做到机构改革与干部调整、轮岗交流同步推进,实现了民警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平顶山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房国卫告诉记者。

坚持科学选人用人。根据全市公安机关干部队伍现状,该局采取工作绩效、民警测评、单位推荐、党委推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量化评价,并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组织干部推荐考察等工作。

全部实行交流轮岗。结合全市公安机关干部队伍实际,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强化政治标准,注重工作业绩,严格执行干部轮岗交流政策,推进干部轮岗交流,树立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先后对7个县(市、区)公安局局长、政委,38名分局班子成员全部进行轮岗交流。

深化职级序列改革。累计晋升四级高级警长以上职级156人、晋升一级警长以下职级299人,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职级晋升不彻底等问题,确保人民警察两个职级序列改革红利惠及全警,极大激发了广大民警干事创业热情。

同时,不断深化完善职务序列改革,协调财政、人社等部门及时兑现相关政策和待遇,建立人才引进、培育、激励保障机制,推动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普惠民生 改革红利持续释放 

如何让改革的红利更多惠及百姓?平顶山公安机关始终紧盯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通过改革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增强群众获得感,通过改革,为服务发展增添新动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率先出台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32项举措。推动公安“放管服”改革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度融合,新推出12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让改革红利普惠更多群众。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市级317项、县级219项审批事项全部录入河南政务服务网……一系列便民利民惠民举措得民心顺民意。

增强群众安全感,通过改革,提升公安机关打防管控能力。刑事案件发案数连续5年下降,2020年发案数创历史新低,实现涉“黑恶”“盗窃”“严重暴力”犯罪发案数同比全面下降的良好局面。2020年,全市刑事案件破案数同比上升30.58%,破案率位居全省先进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