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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司法局做好人民调解“护林员” 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发布日期:2022-02-23 来源: 浏览次数:

    自鲁山县组织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以来,鲁山县司法局对标自身职能,与时代要求同向聚合、与人民期盼同频共振,以全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建设为契机,以扩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为基石,以增强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改革创新的能力作风为导向,将稳抓人民调解、维护和谐稳定掷为“先手棋”,坚定不移做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护林员”。

    在“强根护枝”中下实劲。“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运转离不开强有力的扶持和支撑。一是以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为固根。县司法局以我县制定并出台的《中共鲁山县委 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意见》(鲁发﹝20212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人民调解事业需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作坚实后盾,为工作开展担好责、掌好舵、扛好旗。二是以健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为延枝。坚持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排查、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发挥县、乡、村“三级联调”巨大合力,发挥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巨大威力,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巨大潜力。

    在“增产保质”中下巧劲。我县共有58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场所固定、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选聘有专职调解员614名、兼职调解员1200余名,均已完成岗前培训与协议签订。为筑牢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城乡、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作用,县司法局立足本职,坚持督促各司法所和各专兼职调解员通过定期排查、重点排查、预测预警、分析研判等方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到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积极部署落实农村基层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六防六促”专项行动、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全力维护“两节”“两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已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08件,成功化解702件,有效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在“修枝供养”中下狠劲。随着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安全等方面的关注日益增长和我县“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县司法局以加强提升人民调解领域的能力作风来积极回应党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第一,坚持为民解难,让信念坚定成为光源。始终坚守“人民调解为人民,为了人民抓调解”这一工作初心,扎根群众、扎根基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第二,严格落实政策,让经费保障成为水源。在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的全力支持下,我县专职调解员的聘用经费问题得到了解决,为广大调解员义无反顾地开展好调解工作解决了后顾之忧。同时,县司法局定期对全县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分类审核,按照人民调解案件补贴标准发放办案补贴,充分调动调解员们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第三,加大督导力度,让奖优罚劣成为利刃。督导是途径,奖惩是手段,要加强奖惩力度,利用正面典型的示范带动、反面典型的倒逼推动,抓好正反两面典型,营造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要加大督导范围,切实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减存量、遏增量、利长远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的能力。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鲁山县司法局乘“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之风,兴新时代人民调解事业迅猛发展之势,牢记和谐稳定是根本大局的理念,切实化解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稳定环境。(来源:鲁山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