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年春节将至,陈某与高某找到平顶山市湛河区河滨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求调解。陈某与高某于2018年经人介绍认识,后发展为恋爱关系。2018年年底,陈某按照农村婚嫁风俗给与高某家彩礼10万元整,双方举行了结婚仪式,婚后两人育有一女,现其女两岁。其间,两人多次发生矛盾,高某认为均系男方陈某不论大小事只听命于父母造成,现要求离婚,且女儿抚养权归自己。陈某则要求高某退还当时给与的彩礼费用10万元整,女方不同意退还彩礼,双方互不相让。
河滨街道调委会受理此案件后,深入了解情况,并走访了陈某与高某的亲戚、邻居,侧面了解陈某与高某的婚姻状况。调解员经过讨论分析,首先对双方进行劝解疏导,希望双方能够慎重考虑离婚的事情,双方均表示自愿离婚,但在是否退还彩礼上产生矛盾。高某表示,当时的彩礼在结婚时就以陪嫁一同送去了男方家,陈某则表示女方的陪嫁和彩礼不能混淆,依然要求高某退还彩礼,并互相指责对方,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调解员耐心地讲解法律法规对于彩礼返还的规定,并要求双方以诚相待,根据客观事实提出建设性意见。考虑到两人育有一女的情况,调解员建议陈某退让一步,降低返还彩礼的金额,并在离婚后与女方一同抚养女儿。在调解员耐心的劝导和多次沟通,反复摆事实讲道理,向其解读了《民法典》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后,女方终于同意退还一部分彩礼,男方也表示看在女方为其育有一女的情况下,降低返还彩礼的金额。最终双方互谅互让,数额渐渐接近,达成一致意见。
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女方高某退还男方陈某彩礼2万元整,女儿归女方高某抚养,男方陈某每月付女方女儿抚养费1000元整。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满意。
今年来,湛河区司法局把辖区11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以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为基础开展“一村(社区)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队伍”,把公共法律服务与公安“一村一警”、诉调对接、专职人民调解员、网格员队伍建设相结合,对辖区矛盾线索进行全面摸排,重点关注情感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债务纠纷、物业纠纷、疫灾纠纷等,坚持“边排查边化解”工作原则,对能够就地化解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干预、主动化解。(来源:湛河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