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检查由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法院、县检察院主管领导带队组成4个督查验收组,依次对张店乡、县交通运输局、鲁阳电厂等84个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采取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座谈汇报的方式,以《鲁山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的评分标准为重要依据,重点对各单位“七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普法组织领导机构建设、“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评估考核各单位特色亮点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同时,检查组对照三本台账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县级层面任务分解表、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和责任清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要求各单位要对标对表,严格做到“三坚持、三结合、三注重”,即坚持法治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更加注重法治理念的传播;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更加注重法治信仰的培育;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更加注重法治思维的培养。要把握方向、找准定位,全力弘扬法治观念,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努力开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为加快鲁山县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通过此次“七五”普法检查验收,有利于深入查找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各单位2015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了解,进一步补齐短板,整改落实,为鲁山县“七五”普法工作圆满收官和迎接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地督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力的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