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调解组织。进一步创新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丰富市、乡、村三级群众诉求纠纷排查化解体系;纵向建立14个乡级群众诉求纠纷调解中心和218个村(社区)调解室,横向成立交通、医疗等8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重点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218名,兼职调解员626名。
二是完善调解机制。注重将调解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紧密结合,坚持先宣传教育、普法明理,再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并建立调解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对接机制,把法律援助服务、公证服务和法律法规知识介绍给群众,达到调处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严格落实“村级日排查、乡级周碰头、市级月研判”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做到了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三是规范调解案卷。在严格遵守省厅、市局关于人民调解文书格式要求的基础上,舞钢市司法局结合本地情况,进一步严格要求,6月份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卷宗的通知》,对案件的调查笔录、调解协议、协议履行情况回访等进行细化,并增加了调解现场照片、当事人身份信息、案件证据等内容,充实调解卷宗。上半年,我局开展了一次人民调解卷宗评查,16个司法所每所调阅5本卷宗,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评查组,打分评出前三名,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通过评查促进卷宗规范。
今年以来,舞钢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诉求纠纷2022件,已成功调解1985件,调解成功率98%,其中有90%的矛盾纠纷在村(社区)调委会得到妥善化解,没有因排查、调处不力而引发“民转刑”案件。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市、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