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平顶山市司法局!今天是:

|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

鲁山县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 大型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0-12-04 来源: 浏览次数:


今年12月2日是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此次“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为:“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为引领全县“交通安全日”系列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形成浩大声势和效果,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12月2日上午,鲁山县政府、县公安局、县文明办、鲁县司法局、县普法办等部门在鲁山县文化中心广场举行“全国交通安全日”大型宣传活动,鲁山县副县长李杰出席活动,同时作了文明出行倡导动员讲话并参观了交通法规宣传展、交警装备展。

围绕此次“全国交通安全日”普法宣传活动,普法办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思路,联合交警支队组织普法志愿者及工作人员积极向市民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普及交通安全知识,耐心解答市民咨询,并发放《道路交通安全法》手册、文明出行倡导书等宣传资料;广场两侧摆放有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吸引了广大市民驻足观看;活动中,交警还带领普法志愿者在广场周边开展交通协勤活动,提醒行人和非机动车注意交通安全,同时各中小学通过安全教育平台通过观看视频、做题等方式学习交通安全常识。

“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期间,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文明办、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围绕主题,积极协调联动,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与本部门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组织开展一系列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并打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的多终端传播矩阵,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和广大交通参与者“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的共识与行动。

“交通安全关乎你我他,遵守交通规则就是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人人都应知法、守法,安全文明出行,给鲁山交警和普法工作点赞”。参加此次活动的一名志愿者表示。
来自全县各单位的普法志愿者1000余人参加了活动。此次活动共设立宣传展板50余块,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折页、宣传手册3000余册(张),受教育群众5000余人。
此次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全县市民积极行动、主动参与,形成了人人参与隐患排查的良性机制和人人懂法、守法,共享交通安全的良好风尚,为打造一个幸福、安全的鲁山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