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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盘点 成绩斐然——2021年平顶山市司法行政工作亮点纷呈

发布日期:2022-02-01 来源: 浏览次数:

年度盘点 成绩斐然——2021年平顶山市司法行政工作亮点纷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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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引领,紧紧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暨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实践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市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勇于担当、忠诚履职、无私奉献,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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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次作为先进集体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51次作为先进集体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平顶山市2020年度全省依法行政考核中被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优秀等次,在全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知识竞赛中,位列省辖市第二名。

平顶山市司法局被司法部通报表扬为“全国司法行政机关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被全国普法办通报表扬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党内法规专项答题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被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被中共河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司法厅表彰为“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被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宪法和民法典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单位”,被市政府办评为“2020年度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位”,被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表扬为“全市信访工作成绩突出单位”,被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授予“2020年度平顶山市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在2020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中被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定为优秀等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上半年接听率97.2%排名全省第三,回访率100%排名全省第一,评价满意率97.9%排名全省第一,受到省司法厅通报表扬。市司法局机关党委被市直工委评为“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2020年度机关信息工作“优胜单位”。

平顶山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被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住建厅、省文旅厅和省普法教育领导工作小组命名为“全省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平顶山市监狱被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评为“第三届脱贫攻坚‘鹰城榜样’先进集体”。

平顶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大队党支部被市直工委表彰为“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

平顶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评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先进服务单位”。

汝州市2020年度全省依法行政考核中被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优秀等次,被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省律协汝州市工作委员会被河南省律师协会评为“2020年度河南省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汝州市司法局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评为“节约型机关”,被中共河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司法厅表彰为“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被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宪法和民法典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单位”。

汝州市风穴路街道塔寺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汝州市法治文化长廊被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住建厅、省文旅厅和省普法教育领导工作小组命名为“全省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舞钢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中被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定为优秀等次。

舞钢市司法局庙街司法所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司法所”。

舞钢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平顶山市妇女联合会评为“平顶山市巾帼文明岗”。

宝丰县被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宝丰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中被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定为优秀等次。

宝丰县司法局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党内法规专项答题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宝丰县司法局团支部被共青团平顶山市委评为2020年度“平顶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

宝丰县赵庄镇大黄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郏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中被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定为优秀等次。

郏县法治文化公园被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住建厅、省文旅厅和省普法教育领导工作小组命名为“全省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鲁山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中被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定为优秀等次。

鲁山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被中共河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司法厅表彰为“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鲁山县昭平台库区乡东许庄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叶县被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中被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定为优秀等次。

叶县司法局被平顶山市妇女联合会评为“平顶山市巾帼文明岗”,被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评为“第三届脱贫攻坚‘鹰城榜样’先进集体”。

叶县社区矫正中心被省司法厅评为“河南省智慧矫正中心”。

叶县叶邑镇兰庄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叶县法治文化公园被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住建厅、省文旅厅和省普法教育领导工作小组命名为“全省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新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被共青团平顶山市委评为“2018-2019年度平顶山市青年文明号”。

湛河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中被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定为优秀等次。

湛河区司法局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评为“节约型机关”。

湛河区姚孟街道阳光苑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卫东区司法局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评为“节约型机关”。



38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市司法局陶留定被司法部通报表扬为“全国司法行政机关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表现突出个人”,陈志伟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个人三等功”,被市直工委表彰为“优秀党务工作者”,秦晓可被中共河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司法厅表彰为“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海洋被河南省律师协会评为“2020年度河南省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郑宝玲被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通报表扬为“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高士英被市委、市政府认定为“平顶山市第十三批拔尖人才”,胡万乐被市委、市政府认定为“平顶山市第十三批拔尖人才”,被平顶山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评为“平顶山市优秀政法干警”,王延红、马建明、袁方被市委组织部荣记个人三等功王晓冬被市直工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被平顶山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评为“平顶山市优秀政法干警”袁方被市委组织部通报表扬为“第51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模范学员’”杨巧花被市直工委评为2020年度“机关信息工作优秀通联员”,在平顶山市机关党的建设研究会组织的2020年度机关党建优秀调研成果论文征集活动中获二等奖。李文举被市政府办评为“2020年度政务督查工作先进个人”,张佳文被市政府办评为“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先进个人”,李一超被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表扬为“全市信访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白铭娇、张宇分别在市委政法委举办的平顶山市政法系统“献礼建党100周年”征文活动中获一等奖、二等奖。
市监狱宋慧杰被市直工委表彰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毛占国被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评为“第三届脱贫攻坚‘鹰城榜样’先进个人”,陈烽修被平顶山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评为“平顶山市优秀政法干警”。
市司法服务保障中心王飞被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评为“第三届脱贫攻坚‘鹰城榜样’先进个人”。
市恒信公证处杨仪鸣在市委政法委举办的平顶山市政法系统“献礼建党100周年”征文活动中获三等奖。
汝州市司法局董亚丹被河南省律师协会评为“2020年度河南省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何莹莹被市委、市政府认定为“平顶山市第十三批拔尖人才”,被平顶山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评为“平顶山市优秀政法干警”。
舞钢市司法局邵盘根被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评为“第三届脱贫攻坚‘鹰城榜样’先进个人”。
宝丰县司法局吴世争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
郏县司法局程学良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
鲁山县司法局张延民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张华在市委政法委举办的平顶山市政法系统“献礼建党100周年”征文活动中获二等奖。
新华区司法局苏强被省司法厅办公室记“个人三等功嘉奖”。
湛河区法律援助中心黄广华被司法部评为“‘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表现突出个人”,被省司法厅评为“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
河南物华律师事务所丁起中、河南博识律师事务所卢向丽被省司法厅表扬为“2020年度全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服务明星”。

27次在各级会议上交流发言

27次在各级会议上交流发言

汝州市司法局2月26日在全省法治乡村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汝州市司法局秦永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暨法律援助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发言;何莹莹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作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英模代表参加“平顶山市政法系统英模事迹报告团”宣讲12场次。
舞钢市司法局6月3日在全省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宝丰县司法局2月23日在全市平安建设、全面依法治市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3月23日在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动员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郏县司法局6月16日在全市司法所建设培训暨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鲁山县司法局1月22日在2021年全市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暨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作经验交流发言,5月24日在全市社区矫正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暨专项治理工作推进视频会作经验交流发言,6月22日在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培训会暨推进会作经验交流发言,9月1日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叶县司法局3月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6月在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郏县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8月在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新华区司法局7月26日在全市司法所建设观摩暨基层工作7月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卫东区司法局2月26日在执法满意度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52期信息简报被上级信息刊物采用
52期信息简报被上级信息刊物采用
其中:
(一)被市委《信息快报》采用6期。
1.《市司法局“1234”工作法提升政府立法质量》;
2.《市司法局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
3.《市司法局开展“百名律师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
4.《平顶山市司法局“34265”工作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专期);
5.《市司法局发挥律师队伍职能优势推动万人助万企活动开展》;
6.《市司法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二)被市政府《政府工作信息》采用3期,
1.《市司法局认真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
2.《市司法局继续传达学习市十次党代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3.《市司法局发挥律师队伍职能优势助力“万人助万企”活动》。
(三)被省司法厅《河南司法简报》采用5期。
1.《平顶山市司法局强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期);
2.《平顶山市司法局“1234”工作法提升政府立法质量》(专期);
3.《平顶山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
4.《平顶山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5.《市司法局围绕“项目为王”出台十项措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期)。

在省厅指定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共发稿189
在省厅指定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共发稿189篇


其中,法治日报10篇,司法部1篇,河南日报13篇,河南法制报125篇,学习强国4篇,大河网2篇,河南司法行政在线28篇,中原盾2篇,河南法治频道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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踔厉奋发正当时
厉兵秣马再前行
新的一年
全市司法行政干警将
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
勇于担当作为,善于攻坚克难,
为平顶山高质量转型发展
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