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盘点 成绩斐然——2021年平顶山市司法行政工作亮点纷呈
平顶山市在2020年度全省依法行政考核中被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优秀等次,在全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知识竞赛中,位列省辖市第二名。
平顶山市司法局被司法部通报表扬为“全国司法行政机关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被全国普法办通报表扬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党内法规专项答题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被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被中共河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司法厅表彰为“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被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宪法和民法典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单位”,被市政府办评为“2020年度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位”,被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表扬为“全市信访工作成绩突出单位”,被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授予“2020年度平顶山市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在2020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中被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定为优秀等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上半年接听率97.2%排名全省第三,回访率100%排名全省第一,评价满意率97.9%排名全省第一,受到省司法厅通报表扬。市司法局机关党委被市直工委评为“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2020年度机关信息工作“优胜单位”。
平顶山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被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住建厅、省文旅厅和省普法教育领导工作小组命名为“全省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平顶山市监狱被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评为“第三届脱贫攻坚‘鹰城榜样’先进集体”。
平顶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大队党支部被市直工委表彰为“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
平顶山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评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先进服务单位”。
汝州市在2020年度全省依法行政考核中被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优秀等次,被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省律协汝州市工作委员会被河南省律师协会评为“2020年度河南省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汝州市司法局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评为“节约型机关”,被中共河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司法厅表彰为“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被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宪法和民法典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单位”。
汝州市风穴路街道塔寺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汝州市法治文化长廊被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住建厅、省文旅厅和省普法教育领导工作小组命名为“全省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舞钢市人民政府在2020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中被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定为优秀等次。
舞钢市司法局庙街司法所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司法所”。
舞钢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平顶山市妇女联合会评为“平顶山市巾帼文明岗”。
宝丰县被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宝丰县人民政府在2020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中被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定为优秀等次。
宝丰县司法局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党内法规专项答题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宝丰县司法局团支部被共青团平顶山市委评为2020年度“平顶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
宝丰县赵庄镇大黄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郏县人民政府在2020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中被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定为优秀等次。
郏县法治文化公园被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住建厅、省文旅厅和省普法教育领导工作小组命名为“全省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鲁山县人民政府在2020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中被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定为优秀等次。
鲁山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被中共河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司法厅表彰为“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鲁山县昭平台库区乡东许庄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叶县被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在2020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中被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定为优秀等次。
叶县司法局被平顶山市妇女联合会评为“平顶山市巾帼文明岗”,被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评为“第三届脱贫攻坚‘鹰城榜样’先进集体”。
叶县社区矫正中心被省司法厅评为“河南省智慧矫正中心”。
叶县叶邑镇兰庄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叶县法治文化公园被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住建厅、省文旅厅和省普法教育领导工作小组命名为“全省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新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被共青团平顶山市委评为“2018-2019年度平顶山市青年文明号”。
湛河区人民政府在2020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中被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定为优秀等次。
湛河区司法局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评为“节约型机关”。
湛河区姚孟街道阳光苑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卫东区司法局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评为“节约型机关”。
38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