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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开展证明事项相关清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0-05-27 来源: 浏览次数:

    5月22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由市司法局负责牵头组织推动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并对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步骤、时限、要求做出了具体规定。

此次清理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市、县(区)政府所属各部门自行结合自身职责,全面做好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行政示范性文件和本单位文件设定,在本系统实施事项的自查梳理工作,形成本部门证明事项清单。第二阶段市、县(区)司法局对本级政府所属各部门梳理的证明事项清单进行审查,确保合法合规。

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具体要求,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人民群众对执法的满意度,为确保清理工作圆满完成,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业务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进一步量化、细化工作任务,压实了工作责任。同时,建立健全了证明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利用司法部在中国法律服务网上开通的“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随时掌握群众批评、群众诉求信息,及时清理各种无谓证明,有效解决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