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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司法局关于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抽查评估工作通报

发布日期:2022-05-31 来源: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司法局关于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抽查评估工作通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法律援助处:

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持续提升服务质效,根据《关于开展平顶山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抽查评估活动的通知》(平司便〔2022-21〕)要求,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抽查评估活动。现将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取方式按照《关于开展平顶山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抽查评估活动的通知》(平司便〔2022-21〕)要求本次案件抽查采取盲抽方式,随机对20217月31日—12月31日期间已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抽查。全市共抽取22宗法律援助案卷,其中民事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各11宗。

(二)评估方式。本次案件评估采取电子阅卷评估的方式进行。320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科和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12名案件评估师参加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抽查评估培训会,明确评估要求,规定采取交叉回避方式分配评估案件,确保评估工作标准统一、公正有序开展

(三)评估方法。本次案件评估按照初评,优秀、不合格案件复评,异议审核,通报评估结果等步骤进行。评估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初评阶段由评估师对每个案件独立评估后商定,对初评为优秀及不合格的案件经复评和异议审核后,确定最终评估结果

二、评估结果

经综合评定,评选出良好案件1件,合格案件21件,未评选出优秀和不合格案件。每名评估师对评估的案卷出具了独立的评审意见。具体评估结果:鲁山县良好案件1件,优良率50%,其他单位均为合格案件,合格率100%。

参与评估的案件符合案件质量标准,主要体现在以下点:一是承办人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强,案件办理结果质量较高;是承办人员能认真阅卷,准确把握案件的定性和量刑幅度,能够多次会见受援人,积极搜集并指导受援人提供证据;三是部分办理程序规范,案卷封面和目录等卷宗资料填写规范;是承办人员在证据整理上内容详细,在法律运用上把握辩护要点准确案件办理结果和产生的政法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主要问题

(一)个别卷宗目录、指派通知书填写不规范,缺少律师权利义务告知书和受援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二)个别目录有大量涂改现象,证据目录内容较乱,代理意见格式不规范且有未署名的情况

(三)个别庭审笔录过于简单,无法详细体现开庭审理过程

(四)部分会见笔录记录不全,缺少阅卷笔录。以答辩状代替代理意见入卷,未另行提交书面代理词,或阅卷笔录书写敷衍搪塞,个别案件存在复制和摘抄起诉书的情况

个别案件对受援人采取强制性措施、认罪认罚、如何到案等材料严重缺失;

个别案件的指派日期、办理日期、结案日期远早于案件的审批日期,逻辑程序混乱;

个别承办人员不能有效的结合案件证据和法律规定准确地找到案件的辩护要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八)个别案件质量评估表未使用新表;

(九)个别代理词说服力不强,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案件质量抽查讨论和结果运用活动。各单位要结合本次评估活动,认真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学习先进的办案理念和办案技能,强化承办律师责任意识,对照省厅的评估标准,查找差距和不足,切实领悟办案精髓。针对通报问题,举一反三,对照检查,整改问题,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二)持续推行省厅会见笔录等示范文本使用。各单位要严格要求办案人员按照省厅评估细则和省厅规范文本,逐项完善案件程序和文本填写,坚决避免简单、粗放留白情况。

(三)加强案件质量的全流程监管。完善事前事后监管程序,把案件质量监督关口前移,从案件受理指派之日就进入质量监督流程,实行全流程监管。一是进一步完善承办人员库管理和准入、考核、退出机制;二加强与法院沟通力度,确保通知辩护案件的时效性,避免在不充足的时间内形式化办案;三是强化庭审旁听、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回访受援人等制度,做好结案归档的指导和审查工作;四是进一步强化市、县(市、区)两级法律援助评估师人才库,严把案件评选评估标准,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四)建立健全常态化案件评估机制。严格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办法》,不断规范同行评估、抽查评估工作。建立案件质量定期同行评估和常态化随机抽查评估机制,坚持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同行评估活动。

(五)强化案件质量抽查评估管理。在此次案件质量抽查评估活动中,我市未评选出1例优秀案件,只有1件良好案件,充分说明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与省厅要求的质量标准还有很大差距。为全面提升案件质量,市局将坚持每季度对上季度已办结的案件随机开展1次案件质量抽查评估活动,不断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管理、指导、监督能力和办案律师的业务能力水平,提升我市案件办理质量。

下一步,市局将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为契机,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标,深入开展多种形式评选、评估活动,坚决落实法律援助法对案件质量的要求。建立完善的申请、受理、审查工作制度和投诉处理制度,推进援助业务信息公开,教育引导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职业规范,提供符合标准的优质法律援助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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