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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司法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08 来源: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司法局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市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狠抓党务、政务公开,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2016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筑牢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基础

思想认识是开展工作行动的先导。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文件下发后,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就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着重把统一思想放在做好工作的首位。充分认识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党务公开是新形势下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举措,是发展党的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一个全新的课题和有益探索,是加强党的基础组织建设的需要。推行政务公开,是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有效形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要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个高度充分认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深入开展学习活动,认真组织机关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加大教育宣传力度,理清工作思路。通过学习教育,提高了对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的民主意识,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夯实了思想基础。

二、加强领导,成立组织,确保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有效、有力推进

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市司法局决定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和充实,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党委书记徐渊担任,副组长为王春放、徐占政、张春生、刘靖宇、郭新国、丁富岭、唐浩,成员为各科室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全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以及考评考核和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春放兼任,副主任为王延红、张健、李朝峰、史军生。

同时,局党委制定并下发了《平顶山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明确规定,建立了党务政务公开责任制,由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对公开的程序是否到位,公开的时限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全面真实负具体责任;相关业务部门对职责范围内公开的事项负责。《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对违犯党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对不按规定实施党务政务公开的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由于领导得力,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合理,形成了机关上下完整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保证了我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有效、有力推进。

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一方面,我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的有关要求,制定下发了《平顶山市司法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以公开、透明、规范为目标,努力形成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破神秘、以规范立规矩的工作氛围,突出公开内容的最大化,注重公开形式的多样化,体现公开时限的经常性、动态性、及时性,力求公开程序的有序、到位,真正做到内容、形式、时限、程序“四规范”,实现党员、组织、群众、社会“四满意”。在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程序上作了顺序调整,进行规范要求。在公开内容方面,将党务公开的相关内容系统分类,制定了包括基本情况、全局中心工作、反腐倡廉、党建工作、组织工作、宣传思想工作等6方面内容,涉及35个三级党务公开目录,将政务公开内容划分了全局工作、业务工作、群众服务、财政经费4方面,18个三级目录;在公开形式方面,明确了门户网、社会公开、会议公开等形式;在公开时限方面,规定了年度、即时、阶段、适时等4个时限;在公开程序方面,从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四个方面来落实,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监督的规范化。

通过一系列制度对涉及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公开范围、公开形式以及公开时限和责任单位进行了明确规定,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充分调动了各方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了工作合力,有力推动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另一方面,依托平顶山市普法网公开了律师工作、司法鉴定工作、司法考试工作、普法教育、法制宣传、公证工作等服务类信息及便民措施,及时、全面、准确的公开业务工作信息,推进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同时,为推进电子政务的良性运行、加强政务信息的报送工作,我们将电子政务建设、政务信息报送任务纳入局直单位、机关各科室的年度绩效考核评价范围,有效地推动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是构建平台推进。在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着眼信息公开的不同受众面,科学规划,强化知晓率和满意度,大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简报报送考核机制,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和工作信息简报载体平台,推进我局党务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1.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开展网上政务公开。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加强对外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主动接受监督。公众可随时上网查询到司法行政职能、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咨询电话等相关信息。这些信息的公开不仅推进了服务民生工作的深入开展见实效,而且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加大了司法服务民生、服务社会发展工作力度。

2.做好《平顶山司法简报》的编写工作。我们把《平顶山司法简报》作为宣传我局工作的重要窗口,不断加强我局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及时向公众反映我局的工作动态和业务信息。截止目前,我局信息简报被河南司法简报采用11条、河南省依法治省简报共采用20条,被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共采用20余条。       

3.落实网站管理规定,及时、规范、准确更新门户网站栏目信息内容。网站信息发布,始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从源头上做好党务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消除泄密隐患,确保了在推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保密工作的安全。

4.多渠道加大公开力度。在局机关及各县区司法局(所)的办公场所设置党务政务公开宣传栏展板、办事指南索引等主动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的相关信息,在市区鹰城广场、河滨公园建立法治广场,设立30个法制教育橱窗;在新华路建设路交叉口、新城区高速路口、许南公路和建设路立交桥上方分别设立了150平方米的法制教育宣传牌,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职能的知晓率和法治文化的影响力和渗透力。部分重要的公开信息主动同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尽可能地照顾到公众面不同层次的人群需求,尽量提供适合他们的公开形式,使社会公众最广泛的了解司法行政工作。同时,我市电视台《法治鹰城》、《民情民生》、《时事点击》栏目中多次播出反映我局开展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活动的节目。

5.通过组织主题活动,进一步树好司法行政系统“为民、利民、便民”新形象。在“法律六进”“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平安建设百日会战”、“人民调解质量年”、政法干警下基层等大型主题实践活动,今年以来,组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1000余次,发放法制宣传挂图2.6万余幅、法制宣传“活页子”30余万张,受教育干部群众达90余万人(次)。多层面、多角度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相关知识,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问题,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和赞扬,有效提升了司法行政机关执法为民、执政亲民的良好形象。

四是依申请公开情况。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关于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是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本局2016年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行政申诉案。

六是督促检查落实,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启动以来,我们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原则,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较好地做到学习讨论不走过场,宣传发动不走形式,制订细则不搞花架子,落实措施不避实就虚,注重针对性和可行性,讲究实效性。按照规定的内容、形式、对象、时间进行了对照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工作开展较好,既落实了内容,又落实到责任人,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为下一步深入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打算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也达到了一定的目的,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和有待加以改进的地方。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有效拓宽党务政务公开的层次和领域,实现由“表层单一化”到“深层多元化”的转变。二是因我局属政法口,涉及社会稳定的信息多,这些信息需要加大审查审批力度,确保信息保密工作安全。三是我局将加大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力度,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实现由“被动公开”到“主动公开”的转变。对干部群众进行普及,进一步提高对其重要意义的认识,在单位内部,采取更加有效措施,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更新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准确、及时。同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得到进一步提高。

今后,我们要在认真总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党务公开的规律、拓展公开的内容、创新公开的形式、规范公开的程序,不断推进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程序制度化、公开工作责任化,健全和完善党务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深入持久、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为提前全面小康,建设美丽鹰城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