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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实施“1154”工程 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发布日期:2021-03-05 来源:叶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近日,在全省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上,叶县被授予河南省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县,荣获100万元奖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旭同志做典型发言,介绍叶县实施“1154”工程、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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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法治乡村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实施“1154”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全县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出台1个规划。2016年,叶县以提升群众对脱贫攻坚满意度为目标,以农村环境综合集中整治为抓手,决定在全县554个行政村分批次建设村级文化广场。县普法办、司法局借势发力,高标准制定了全县村级法治文化广场建设规划,即依托各行政村的文化广场,增添法治元素,打造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力争到2020年底在全县实现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树立1批典型。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带动”的原则,2016年4月,县司法局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仙台镇阁老吴村、廉村镇沙渡口村和水寨乡霍姚村等5个行政村,投资20万元在原村级文化广场的基础上,融入法治元素,建成了较高标准的村级法治文化广场,使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接受法治教育,受到群众欢迎。县政法委、普法办、司法局及时组织召开观摩交流会,突出示范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5年完成覆盖。县政法委、普法办、司法局结合叶县脱贫攻坚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进度,对全县500多个行政村法治文化阵建设任务进一步细化,采取分乡镇分批(次)推进方式进行建设。5年来,在推进脱贫攻坚、统筹社会发展及财政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县委、县政府分批筹措资金,确保了全县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面推进。2020年10月,如期完成了554个行政村(居)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覆盖。做到4个严格。严格招标程序。提高准入门槛,把好源头关,只让具备资质、注重质量、信誉较高的公司进入建设领域。严格工程质量。施工期间,工作人员及村“三委”干部现场监督,发现问题责令其立即返工。工程完工后,必须经县纪委监委、司法行政、审计、财政等联审部门和乡镇共同验收合格后予以拨款。严格审查内容。既突出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宪法、民法典、扫黑除恶等宣传内容,又有办理法律援助、公证事项以及预防违法犯罪小常识等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深受基层干部群众的欢迎。严格维护管理。每个村级法治文化阵地验收合格后,与施工方签订协议:3年内凡有损坏的,施工方及时予以免费维修;同时,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及时更新宣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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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成果丰硕,实现了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营造“法在身边”浓厚氛围,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农村社会环境更加安全稳定,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全县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2020年,全县涉及“三农”信访量下降了6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5%,农村社会大局呈现和谐、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