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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司法局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 第3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5-18 来源: 浏览次数:

                               办理结果:A

 

 

平顶山市司法局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

37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府督查室:

现将我局办理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提升站位,压实责任,聚焦任务,担当作为,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预警预防工作。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组织村(社区)每周、乡镇(街道)每旬、县(市、区)每月开展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认真分类梳理,逐一登记建档,及时处置分流。对发现的矛盾纠纷隐患,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主动干预,防止激化升级。近五年,全市调解组织共排查纠纷36000余件,预防纠纷28000余件。二是精准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坚持应调尽调、就地化解。对一般矛盾纠纷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进行化解,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疑难、重大矛盾纠纷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统筹系统资源,组织专门力量,会同有关部门攻坚化解。近五年,共调解矛盾纠纷146000余件,调成144600余件,调解协议金额59700.63万元,人民调解案件信息化录入率达到90%,在全省居于领先位次。三是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把人民调解工作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积极培育调解品牌,推广建立村、社区“和为贵”人民调解工作室,在法院设立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室、律师调解室,促进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司法调解深度融合。推动行业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覆盖面。截止2020年底,全市共建立县级人民调解中心10个、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29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347个,婚姻家庭、道路交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26个,在村(社区)普遍建立警民联调联动工作机制等。同时,我们在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普遍设立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室,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基层法庭形成联动机制,调处法院立案环节委托分流的案件,减轻了法院诉讼压力。四是配齐配强人民调解队伍。推动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积极选聘兼职人民调解员,优化调解队伍结构。落实人民调解员岗前培训、年度培训、分类培训,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员工作能力水平。目前,我市共配备人民调解员7811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2675人。五是压实责任,提供有力工作保障。市司法局与市委政法委、中级法院、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共同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市政府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市委政法委将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市司法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各县(市、区)司法局、财政局也联合出台本地《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实施细则》,对人民调解工作各项经费等制定具体标准或提出明确的保障要求。2020年,全市市、县两级人民调解经费全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人民调解员固定补贴经费、案件补贴经费及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均有效落实。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提升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河南日报以《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平顶山市司法局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为题、平顶山日报以《筑牢社会维稳“第一道防线”》专题报道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市司法局通报表扬10名“金牌人民调解员”和20名先进人民调解员。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在2020年度省司法厅考核中名列前茅。

二、根据提案下一步拟采取的工作措施

我们认真学习提案内容,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一是认真落实《中共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平办〔2016〕48号)。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好县级人民调解中心,整合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环境保护、婚姻家庭、土地纠纷等专业性调解组织,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人民调解在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参与大调解工作格局。将县级人民调解中心建成本地矛盾纠纷多元联动的平台,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社会调解等联动发力,乡级调委会依托司法所积极参加乡镇(街道)社会综合治理,一体化处理矛盾纠纷,村级调委会扎根基层、直面群众,发挥一线战斗堡垒作用,配合“一村一警一法律顾问”,及时发现调处解决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三是深化诉与非诉工作衔接机制。与人民法院配合,进一步规范法院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室,律师调解室等运行机制,形成相辅相成、良性互动、功能互补、相互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合力。四是加强经费保障,解决制约人民调解的瓶颈问题。配合财政部门按照市、县财政局、司法局出台的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办法及实施细则,将人民调解各项经费按标准足额落实到位。五是加强人民调解培训和宣传。组织人民调解员岗前培训、年度培训、分类培训,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员工作能力水平。加强宣传,提炼总结基层人民调解鲜活实践经验,培育选树具有时代特征、凸显品牌特色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引导群众更多地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我们将以回应此次提案为契机,紧扣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这一主题,努力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为“建设全国转型发展示范市,争当中原更加出彩样板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