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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 第170号提案的回复

发布日期:2021-05-22 来源: 浏览次数:

                           办理结果:A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

170号提案的回复

 

市政府督查室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共法律服务的建议”的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立足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优势,加快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努力打造实用、管用、好用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目前已基本形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雏形。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实体平台建设。4月底,全市11个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5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2359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在全市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设置接待窗口和服务区域,悬挂显著的门牌标识和服务窗口指示牌。

(二)提升热线平台服务质量。一是去年初我们按省厅疫情防控期间12348”热线“不停摆、不打烊”的要求,固定法律援助律师居家接听,为群众提供了高效法律咨询服务。二是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热线咨询服务需求,2020年下半年,我们根据接听需求适时增加2个接听坐席,坐席总数达到4个。规范接待用语,主动引导群众进行满意评价。三是通过宣传活动和短信推介,不断提升群众对我们“12348”的知晓率和首选使用率。四是研究制定了《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奖惩办法(试行)》,大力表彰在值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律师,不断激发律师值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据统计,我市2020年共接听群众来电咨询10721个,2019年增加2.71倍坐席接通率为70.36%满意率达到99.27%,位居全省第一;工单录入率96.30%,位居全省第三;群众留言、坐席未接、群众评价不满意回访率91.20%,位居全省第七名;群众使用12348咨询法律问题的万人占比21.3%,由去年上半年第16名 提升至第12名

(三)推动网络平台的建设。市局开启“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思维模式,坚持以网络平台建设为统领,依托中国法律服务网、司法部法律援助管理系统、河南省权力事项审批系统、局门户网站、市信用平顶山、鹰城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等管理系统,不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业务监管。目前已初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融合,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业务融合发展的雏形。完善并推广“掌上红鹰”远程视频,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服务,努力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市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落实上级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科和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岗人员不少于8人,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岗人员不得少于5人规定不断充实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加强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提供有力的队伍保障。

(五)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2020年全市法律援助经费总投入639.8万元,其中中央、省补助办案专款255万元,市财政法律援助保障经费82.9万元,县(市、区)同级列入预算并实际拨付到位301.9万元2020年9月,市司法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平顶山市市级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平司文〔2020〕73号),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补贴由原来的每天100元提高至150元,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为律师队伍参与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值班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根据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司文〔2019〕97号)文件规定,为全市2359个村(居)每年每村(居)法律顾问拨付补助经费800元。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个别县(市、区)实体平台建设水准不高。卫东区、湛河区、新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面积均未达到省厅要求的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点200平方米的标准

(二)部分县(市、区)实体平台硬件设施不完备未能按要求配置电子监控设备、身份证识别仪、高拍仪、服务评价器等必要办公设备,影响了各项业务的办理和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以网络平台为支撑,形成前台后台推动、实体虚拟同步、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的运行监管模式需要进一步优化

)个别单位中央、省级财政下拨的办案专款不能及时拨付到位,存在挤占、挪用等现象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按照实用、管用和集约建设的原则,以省级示范点建设标准为指导,严格质量标准,市县两级实体平台完成电子监控、身份证识别仪、高拍仪、服务评价器等设备配置,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积极拓展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服务功能,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努力实现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加大热线坐席管理力度,持续做好“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管理与服务工作,提高管理员和值班律师相关专业技术和技巧,提升热线万人占比、接通率、满意率、工单录入率、回访率等考核指标。

二是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持续推动“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工作深入开展。落实刑事、民事法律援助办案程序标准,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加强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工作,充分发挥值班律师在推动刑事司法改革繁简分流中的作用;推动法律顾问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对乡村集体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开通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群众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减收建档立卡贫困户、低收入群体和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鉴定费用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保障

是深入推进“一村(格)一警”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全面助力乡村振兴。以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列入全省十大民生实事为契机,统筹基层法律服务资源,调整充实村(居)法律顾问队伍,强化考核管理,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专业特长和实践优势,不断满足乡村群众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切实打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四是持续加大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力度。督促各县(市区)司法局主要领导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进一步抓紧抓好同级法律援助专项办案经费的落实,为法律援助工作正常开展创造良性发展环境。及时发放律师办案和值班补贴,提高广大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202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