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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63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回复

发布日期:2024-06-13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63号提案

协办意见的回复

 

市工信局:

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63号提案“关于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已收悉,现将涉及市司法局工作任务部分的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2021年以来,我市先后印发《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清单》(平法政办〔2021〕16号)和《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服务当前重点经济工作的指导意见》(平法政办〔2022〕18号),推动建立轻微违法免于处罚清单相关工作。已指导我市立法中涉及行政处罚的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等部门制定轻微违法免于处罚事项38项,从轻处罚事项20项,减轻处罚事项19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1项。通过推行建立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更有助于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推进依法行政,营造包容审慎监管的整体环境,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法治服务,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一是出台系统性指导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指导意见》,从“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认识”“深化行政指导”“强化行政调解”“实施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其他方式措施”和“加强组织领导”等6大方面,总结提练了23项规范性、重要性、指导性内容,涉及行政指导方式运用、行政调解范围步骤、实施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和适用包容审慎监管的违法行为类型等主要内容。为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制度指引。二是每年举办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常态化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采取广泛学习宣传省、市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相关文件、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服务型行政执法专题培训、评选服务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等方式,指导推动各级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增强服务意识,树立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

  

           2024年4月30日

163号关于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