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豫司文〔2022〕18号)和《平顶山市司法局关于增补选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公告》,经确定名额、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增补10名同志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自2025年9月16日至2027年6月30日。现将人员名单公告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1.王 民 男 汝州市华予生态观光旅游有限公司
2.冯亦男 女 舞钢公司检修厂
3.李瑞雪 女 汝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退休)
4.杨 固 女 河南倚天剑律师事务所
5.吴 迪 男 河南前行律师事务所
6.何永刚 男 河南法制报驻平顶山站
7.张广斐 男 平煤集团物资仓储配送中心驻十三矿供应站
8.邵磊华 女 卫东区五条路小学
9.赵永伟 男 平顶山市计划生育协会
10.常东晓 男 河南华兴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