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方略,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严格按照法治创建“四级同创、三级示范”的部署要求,结合汝州区域实际,压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取得明显成效。
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市按照市、乡、村三个层面和单位、企业、学校、社区、村街五种类型共建成法治文化广场、中心、游园、公园197处,建设法治文化街道26条,法治书屋872个,建设法治文化长廊、橱窗、宣传栏1275个。全市有453个行政村(居)开展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创建率达98.6%。165个部门、村(居)被授予汝州市法治创建示范单位,29个行政村(居)分别被确定为省、市“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村(居)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我市先后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市、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司法”优秀创新案例奖、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市、全省2019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优秀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