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将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和新版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2016年启用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和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同时作废。
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国家统一进行了编号有效期为5年,群众扫描证件上的二维码防伪标识,可以对持证人员信息和证件是否有效进行实时查询。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应当主动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出示执法证表明身份;不出示执法证表明身份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拒绝,并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投诉。此外,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应当出示监督证表明身份,不出示监督证的,被监督的单位或人员有权拒绝。(来源: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