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人民群众通过多种渠道、多种途径参与我市地方立法及相关活动,使立法更加科学化、民主化,现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平顶山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各单位、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简要说明理由,请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平顶山市司法局立法科。
征求意见期间: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7月9日
邮寄地址:平顶山新城区市政大厦1155室(平顶山市司法局立法科)收。
电子信箱:pdslfk@126.com
电话:0375-7012605
附件:1、平顶山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平顶山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征求
意见稿)
4、关于《平顶山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平顶山市司法局
2022年6月9日
附件1:平顶山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征求意见稿) .doc
附件2:《平顶山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doc
附件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立法后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