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深入实践“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全省工作大局”的理念,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提高立法质量,根据《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省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企业立法联系点的通知》和《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拟征集省政府、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企业立法联系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在民主法治建设中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实践,有一定的工作成效;
(三)热衷参与政府立法,愿意参加相关立法活动,能够及时收集汇总区域和行业内实际法治需求和建议;
(四)申报单位主要是包括企业、高等学校、研究机构、社会组织等。
(五)申报单位应当具有掌握一定法律知识或者熟悉基层、行业情况的人员。
二、立法联系点的工作职责
建立立法联系点是根据省政府、市政府立法工作需要,通过相应程序在基层、企业建立的协助收集政府立法工作相关信息的固定联系单位,是基层群众、企业直接参与政府立法活动的重要载体和省政府、市政府立法直接对接基层单位、企业和群众的重要渠道,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反映基层单位、企业和群众提出的立法建议和需求;
(二)省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企业立法联系点主要对省政府立法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企业立法联系点主要对市政府立法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省政府立法联系点、企业立法联系点组织对我省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市政府立法联系点、企业立法联系点组织对我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分别参与省政府、市政府立法调研、课题研究、座谈、论证等;
(五)跟踪了解和收集汇总法规、规章施行情况,分别配合开展省政府、市政府立法实施后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对政府立法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报送要求
请有意申报联系点的企业、高等学校、研究机构、社会组织等在2022年7月31日前将政府立法联系点申报表(见附件1、附件2),一式四份报送至平顶山市司法局立法科,并将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其他事宜
申报工作完成并经市司法局初审后,省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企业立法联系点将由省司法厅会同有关单位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调研等形式,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遴选,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正式基层立法联系点、企业立法联系点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企业立法联系点参照以上程序确定公布。
联 系 人:陈志芳
通信地址:市新华区建设路中段283号(市人大常委会原办公楼所在地)市司法局立法科
联系电话:0375-7012605
电子邮箱:pdslfk@126.com
附件:1、省政府立法联系点申报表
2、市政府立法联系点申报表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