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平顶山市司法局!今天是:

|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

宅基地引争议 调解员促和解

发布日期:2022-06-15 来源: 浏览次数:

  刘某是郏县长桥镇东长桥村人,在村两委所划的宅基地上面建房时,遭到本村村民黄某的阻拦。黄某说“他划的宅基地里有我的一间老业地”,刘某说“这是村两委给我划的,不属于你”,两家因此产生矛盾,经村两委多次调解不成。鉴于双方当事人都想尽快把问题解决,村委会人员建议双方到长桥司法所申请调解,这一建议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
    长桥司法所接到申请后,高度重视,立即指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调解员向东长桥村村支书及刘某、黄某询问情况,了解到双方产生分歧的原因是刘某所建房屋是黄某父亲的老业地,后经村委会收回规划给刘某使用。黄某对自己的老业地划给刘某感到心中不服,刘某建房也没给黄某说一声,双方因此事多次发生争吵。
    调解员在充分掌握事实和争议焦点后,对双方进行情、理、法的劝说。首先,调解员向黄某讲解当前的土地法和有关政策,根据村委会的规划,目前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刘某,黄某无权阻止刘某建房。之后,调解员告诉刘某,虽然黄某阻止建房确实有错,但刘某和黄某多次争吵也不对,这样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导致矛盾激化。最后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能相互理解,在各让一步的情况下,双方达成协议:刘某给黄某赔礼道歉;刘某继续进行房屋建设,黄某不要再说三道四,阻挠刘某盖房,并不再因此发生矛盾。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达成和解。